债转股选择企业对象的原则应坚持救急
2021-2-20 21:53:13 点击:
一是在化解不锈钢过剩产能过程中,组织技术、经济专家,对长期严重亏损的大型不锈钢企业逐个进行调研分析,具体判断定应保留的产能和应去除的产能。二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可以派专家对于每个僵尸企业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僵尸企业去除的顺利推进。三是国家的奖补政策应把减人与减产能有机地结合起来,防止只减人员不减产能。可以考虑适度提高减产能的奖补额度。最后,应当彻底拔掉僵尸企业的“呼吸机。一是目前不锈钢行业中僵尸企业的生存,很大程度上是靠银行借新还旧这个“呼吸机”来维持。这些企业并不具备长期生存发展的前景,银行不断地对其“输血”,导致不锈钢企业集体陷入了困境,结果放任困境演化成危机,即使短期通过债转股救助也可能无法实现以时间换空间。二是债转股要正确掌握。第一次债转股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扩展规模,过度贷款,造成债务过高,出现亏损。实施债转股后,减轻了企业负担,扭转了局面。现在情况不同,有些不锈钢企业负债率过高,主要是长期严重亏损造成的,靠债转股难以脱困。对这类企业轻易实行债转股,可能延缓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达不到脱困发展的目的。三是债转股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处置方式,债转股选择企业对象的原则应坚持救急、救优、救壳,严防那些僵尸企业特别是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借债转股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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